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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邵阳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邵阳市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25种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思进取和不积极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精神懈怠以及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形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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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试行)》涵盖面广,除所有公职人员之外,行*村(社区)工作人员具有本办法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形的,也可以参照办法执行。
邵阳公职人员可都注意了!
这25种行为将被追责
千万别干!
(网络图片)
不作为?这9种情形追责!
1
对*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策、上级的决策部署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不力或者阳奉阴违,搞上有*策、下有对策的;
2
履行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查处不力的;
3
在落实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文明创建等重点任务中,担当不够、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
4
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离职守、脱岗空岗的;
5
对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等交办工作任务和需要整改问题,应付了事,配合不力,整改不到位的;
6
对辖区内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工闹事、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处置不力,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
7
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或者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按照职责要求应解决而不解决的,对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不依法依规受理,压案不查的;
8
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回避矛盾,对分管部门及下属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放任不管,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9
其它不作为的情形。
慢作为?这7种情形追责!
1
对市委、市人民*府部署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被动应付,推进缓慢,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
2
在办理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征地、环评、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过程中,敷衍塞责、拖延怠慢,未能在规定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内办结,影响建设进程的;
3
对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媒体曝光的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舆情,反应迟缓,优柔寡断,没有及时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信息发布和按照规定报告上级,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4
对上级交办任务或者领导批示事项,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
5
对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工作职责的事项,牵头者不主动组织协调,协办者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进展缓慢,造成工作延误或者不良影响的;
6
办事或者行*效率低下,存在“中梗阻”现象,未能在规定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内办结审批事项,受到企业和办事群众投诉,造成一定影响的;
7
其它慢作为的情形。
乱作为?这9种情形追责!
1
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集体决策的;
2
不按照权力清单及行*执法程序开展工作,随意设立处罚项目和幅度,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的;
3
出台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策规定相抵触的*策,或者继续使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
4
在落实脱贫攻坚等惠民*策中,搞形象工程、*绩工程,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的;
5
违规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府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或者其他市场经济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
6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项目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和金融活动等,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说情、打招呼,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和金融活动等施加影响的;
8
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在审批和服务中索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的;
9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大纪律等其它乱作为的共9种情形要进行责任追究。
该《办法(试行)》还明确,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种责任追究方式。
同时,《办法(试行)》规定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在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敢于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邵阳的各位公职人员
赶紧转给身边的同事看!
请大家一起对照上面的规定
认真严肃的“照镜子”
查找差距和问题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公职人员吧!
来源:云邵阳客户端
记者:马剑敏通讯员:毛超林
编辑:*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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