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邵阳城管局等多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
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的通知》(湘建执函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暨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载体。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行动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要工作,是建设宜居环境和保证城市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有效举措。通过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小区环境,营造更好的宜居环境,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府副秘书长*负平任组长,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朱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大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韬任副组长,各县市区相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制教育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监督指导全市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要根据本单位职责,明确具体机构和人员,积极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案件按时销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三、细化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府要加强对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明确各街道办事处履行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监管的主体责任,组织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深入住宅小区,依托物业服务企业,搞好自查自纠。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并指导监督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排查工作,汇总问题清单,实行重点督办,逐一进行销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对城管执法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的认定违法建设,原则上要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湘建执函10号有明确规定)。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对纳入物业管理的小区内所有建筑物顶楼平台进行自查自纠。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劝阻制止小区业主在顶楼平台“圈地占用”行为,发现涉嫌“圈地占用”的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城管执法、自然资源等部门报告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不力或知情不报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纳入住建领域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四、突出整治重点
一是清理“空中菜园”和“养殖农场”。全面清理用红砖、木板、泡沫盒、铁丝等圈占的“私家菜园子”,拆除违规搭建的鸡舍鸽舍等“养殖场所”,拆除鱼池,并做好清洗、灭蚊除臭等工作。
二是清除违规搭建的杂物间。拆除小区顶楼平台乱搭乱建的钢棚、木棚等杂物间。
三是整治违法建设。做好小区顶楼平台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对认定为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拆除。
四是畅通消防通道。清除小区顶楼平台所有拆除物、堆放物和废弃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保持小区顶楼平台整洁干净。
五、严格实施步骤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自纠阶段(年2月至4月)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的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情况进行排查,对照整治标准,能改的立即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列出问题清单。
(二)督导整改阶段(年5月至6月)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对违法建(构)筑物等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重点督办,逐一销号。
(三)验收总结阶段(年6月至7月)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市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市*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整治情况通报,确保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抽查检查。
六、强化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此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行动落地落实。凡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图文来源: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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